2011年4月21日

胸部整形手術產生夾膜 醫生被依法提公訴

桃園縣一名黃姓醫生,95年間為一名女子進行胸部整形手術,術後產生嚴重夾膜,期間又使用衛生署公告禁止使用的(果凍矽膠),桃園檢方全案偵結,依業務過失傷害將他提起公訴。

桃園檢方起訴書指出,黃姓被告95年在醫院為一名女子進行胸部整形手術時,疏未注意,造成女子之左胸在術後產生嚴重的「夾膜」,女子在同年8月到97年2月,在黃姓被告自行開設的診所,進行多達十次手術後,不但左乳夾膜情況未改善,左乳乳頭更嚴重凹陷,女子再次到診所就診,黃姓被告明知81年9月9日到97年10月20日,凝聚性矽膠(俗稱果凍矽膠)行政院衛生署公告禁止使用之醫療器材,亦不得將之使用在隆乳或乳房重建手術,黃姓被告要求女子支付十萬元之代價,將原植入之鹽水袋取出,改植入果凍矽膠,術後不但左乳夾膜及乳頭凹陷情況未改善,連右乳也變形,造成左右乳房高低差距傷害。

桃園地檢署全案偵查終結,依業務過失傷害提起公訴。

昔日醫院同事獲知之後,也感到驚訝。


資料來源  中廣